(1)对于带母排的控制设备,按照本节(1)、(2)、(4)项进行试验。西安高压配电柜对于不带母排的控制设备,按照(1)项进行试验。
对于不满足在框架单元内部,主母线和功能单元电源侧及包括在该单元之内的电器元件之间的连接导体(包括配电母线)只要布置得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相与相之间、相与地之间发生内部短路的可能性很小,该连接导体可以根据每个单元内相关短路电器负载侧衰减后的短路强度来确定。这种导体是坚硬的固体刚性制品。未按正常工作条件布置的试验要求的控制设备,要按照本节(3)项进行试验。
(2)如果出线电路中有一个事先没经过试验的元件,则应进行如下试验。
为了试验岀线电路,其岀线端子应用螺栓进行短路连接。当岀线电路中的保护器件是一个断路器时,试验电路可包括一个分流电阻器与电抗器并联来调整短路电流。
对于额定电流高到并包括630A的断路器,在试验电路中,应有一根0.75m长,截面积相应于约定发热电流的电缆(温升试验时外接试验导体的尺寸)。开关应合闸,并像正常使用时那样在合闸位置上。然后施加试验电压,并维持足够长的时间,使出线单元的短路保护器件动作以消除故障,并且在任何情况下,西安高压配电柜试验电压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0个周波。
(3)带有主母排的控制设备应进行一次补充的试验,以考验主母排和进线电路包括接点的短路耐受强度。
短路点离电源的最近点应是(2±040)m。对于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和额定峰值耐受电流验证,如果在低压下进行试验才能使试验电流为额定值时,此距离可增大。当控制设备的被试验母排长度小于1.6m,而且控制设备不再扩展时,应对整条母排进行试验,短路点应在这些母排的末端。如果一组母排由不同的母排段构成(诸如截面积不同,相邻母排之间的距离不同,母排形式及每米母排上支撑件的数量不同等),则每一段母排应分别或同时进行试验,该试验也应满足上面所提的条件。
(4)在将母排接到单独的出线单元的导体中,用螺栓连接实现短路时,短路点应尽量靠近出线单元母排侧的端子。短路电流值应与主母排相同。
(5)如果存在中性母排,应进行一次试验以考验其相对于最近的母排(包括任何接点)的短路耐受强度。本节(2)的要求适用于中性母排与该相母排的连接。制造厂与用户之间若无其他协议,西安高压配电柜中性母排试验的电流值应为三相试验时相电流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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